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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論題怎麼寫

申論題不是考你知道多少,是考你能不能把知道的東西,用法律人的推論方式套到眼前這組事實上。

答題骨架
三段論
分數所在
涵攝
最常見失分
爭點抓錯

先建立前提

申論題不是作文

閱卷委員手上是一份給分項清單,上面列著這題要處理哪些爭點、每個爭點要交代什麼、涵攝要涵到什麼程度。

三段論:分數的骨架

法律推論的基本形狀是三段論。它有三個部分,缺一個分數就會漏。

三段論的三個部分
部分 內容 常見寫法
大前提 可以適用的法律規範 法條、要件的解釋、學說或實務見解
小前提 把題目的事實放進要件裡檢驗 涵攝,逐個要件對照事實
結論 這組事實的法律效果 成立或不成立、有無請求權

爭點怎麼從題目裡找

爭點是出題者藏在事實裡的,不會印在題目上。

  • 被刻意寫進去的細節。題目裡每一個具體的數字、時間、身分、動作,通常都有作用。出題者不會無故告訴你甲是十七歲、或是某個行為發生在通知到達之前。這些細節多半就是要件成立與否的分水嶺。
  • 事實剛好卡在要件邊緣。如果事實明顯符合或明顯不符合,那不是爭點。爭點永遠出現在「說成立也可以、說不成立也說得通」的位置。
  • 題目問法的限制。問「甲得否向乙請求」跟問「甲乙間之法律關係」範圍差很多。前者要找請求權基礎,後者要把可能的關係都掃過。
  • 不自然的事實安排。正常情況不會發生的組合,通常是為了逼出某個學說對立而設計的。

實務上的做法是:讀完題目先不寫,把所有可能的爭點列在草稿上,再判斷哪些是主戰場、哪些一句話帶過就好。

涵攝:多數人失分的地方

涵攝就是把事實放進要件裡檢驗的那個動作,也就是三段論的小前提。

典型的失分長這樣:把要件寫得很完整、把學說整理得很漂亮,然後一句「本題甲之行為符合上開要件」就跳到結論。

涵攝寫法的差別
拿不到分的寫法 拿得到分的寫法
對照方式 「符合上開要件」一句帶過 逐個要件指出題目哪一段事實對應
引用事實 不引,或只泛稱「本題事實」 直接引題目的具體情節
處理不利事實 略過不提 正面回應,說明為何不影響結論
結論 只寫成立 寫出成立的是哪一個要件、效果是什麼

判斷自己有沒有真的涵攝,有個簡單的檢查:把你寫的那一段拿去對任何一題同類型的題目,如果都通用,那就是沒有涵攝。

一題完整的答題結構

  1. 結論先行。第一句先講你的答案。閱卷委員在讀到論述之前就知道你的立場,後面的推論才有落點。
  2. 指出爭點。本題的爭點在於某某要件是否成立。
  3. 大前提。可能適用的條文、要件拆解。如果要件的解釋有爭議,在這裡交代不同見解並說明你採哪一說、為什麼。
  4. 涵攝。逐個要件把題目的事實對進去。
  5. 結論。回到第一句,把效果講完整。

多爭點的題目就是把二到五重複幾次,每個爭點自己走完一輪。爭點之間用編號分開,不要讓它們糊在同一段。

六種最常見的失分

  • 爭點抓錯或抓漏。整段給分項對不上。
  • 只有大前提,沒有涵攝。
  • 學說堆砌。把甲說乙說丙說全部搬出來,卻沒說明採哪一說、為什麼,也沒說明採不同說結論會不會變。
  • 沒有結論或結論模糊。兩說並陳卻不表態,等於沒有回答題目在問的事。
  • 時間分配失衡。第一題寫到欲罷不能,最後一題只剩十分鐘。配分相同的題目,前面多寫的那些字換不到後面缺的那些分。
  • 迴避不利事實。題目給了對你的結論不利的情節卻略過不提,閱卷委員會看出來。正面處理它,說明為什麼不影響結論,反而是加分的。

字數與時間怎麼配置

二試每題的作答上限是 5,200 字,但考選部在說明訂定這個上限的理由時提過,抽樣統計顯示過往高分錄取者的單題作答字數多數低於 3,000 字,平均未達 2,500 字。上限開在 5,200 字,錄取者實際上連一半都沒用到。

單題時間分配參考
階段 佔比 做什麼
讀題與抓爭點 約三分之一 列出所有可能爭點,判斷主次
約二分之一 照結構走,爭點分開編號
收尾 剩下的時間 確認每個爭點都有結論,檢查漏答

機考時代要調整什麼

115 年二試第一次採用電腦化測驗,寫作方法本身沒有變,但有幾個習慣要跟著調整。

  • 層次靠系統的編號與階層,不要自己敲空格。編輯器工具列沒有粗體、底線與刪除線,能製造層次的工具只剩編號、階層和分段。
  • 爭點各自獨立成段。
  • 句子不要失控。手寫時筆會累,自然會斷句;打字不會累,句子容易一路長到看不到句號。
  • 刪整段之前先搬到最下面。還原只保留一步,刪錯救不回來。

完整的機考規則與考前練習節奏在這裡。

常見問題

申論題一定要寫學說嗎?

看爭點需不需要。如果題目的事實剛好落在學說有分歧的地方,那分歧就是爭點,要交代不同見解並選邊。如果事實根本沒有觸及爭議,把學說搬出來只是佔篇幅,不會加分。判斷標準是:這個見解換一個,結論會不會變。會變才寫。

爭點抓錯了,後面寫再好也沒用嗎?

大致上是。閱卷是照給分項給的,爭點錯了等於整段的給分項都對不上。所以看到題目先花時間確認爭點在哪,比急著下筆划算。時間分配上,讀題與抓爭點佔掉三分之一並不誇張。

沒背到法條號碼怎麼辦?

二試考場提供紙本法條本,除國文外各法律科目都會附發該科的單科條文本,所以號碼不必硬背。真正要熟的是哪個問題該去翻哪一條,那是理解不是記憶。

結論一定要選邊嗎?

要。把給分關鍵在理由,不在你選哪一邊,但沒有結論會讓前面的論述失去落點。

寫得多分數會比較高嗎?

沒有必然關係。考選部在說明二試 5,200 字上限的理由時提過,抽樣統計顯示過往高分錄取者的單題作答字數多數低於 3,000 字,平均未達 2,500 字。

自己練習沒有人改,要怎麼知道寫得對不對?

對擬答是最低限度,但它只能告訴你結論一不一樣,說不出你的推論是哪一步斷掉。這是申論題最難自學的地方,也是智解家的 AI 名師家教在做的事:依該位老師的解題標準批改,指出漏掉哪個爭點、涵攝在哪裡跳過、法條引用對不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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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完之後,有人告訴你哪一步斷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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