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重點 · 01
場外交易禁止之例外(§150但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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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原則: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,應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 | |
| 例外 | 政府所發行債券之買賣 |
|---|---|
| 基於法律規定所生之效力,不能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買賣而取得或喪失證券所有權者 | |
| 私人間之直接讓受,其數量不超過該證券1個成交單位(1000股);前後兩次之讓受行為,相隔不少於3個月者 | |
| 其他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事項者 | |
老師重點 · 02
有價證券認定標準-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16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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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出資人出資 |
| 出資於一共同事業或計畫 |
| 出資人有獲取利潤之期待 |
| 利潤主要取決於發行人或第三人之努力 |
老師重點 · 03
私募制度重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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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普通公司債 | 其他有價證券 |
|---|---|---|
| 程序 | 董事會決議 總額:≦資產−負債之400% | 股特決>1/2出席+2/3↑同意(不可臨時動議) |
| | 員工及原股東無優先認購權(不受公司法§267I~III限制) | |
| 價款繳納完成日起15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(事後備查) | ||
| 期限 | 決議之日起1年內分次辦理 | |
| 人數 | 肥貓+內部人≦35人(只有有資訊請求權) | |
| 性質 | 豁免交易(無短線交易歸入權之適用) | |
| 限制 | 禁止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→違反:視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 | |
老師重點 · 04
私募轉售限制之例外(§43-8I各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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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投資法人→投資法人無同種類有價證券在市場販賣 | |
| →之人1年↑、3年↓+期間、數量限制 | |
| 自交付日起滿3年後 | |
| 基於法律規定:繼承、贈與、強制執行 | |
| 私人間直接讓售一次≦一個交易單位(1000股)、相隔≧3個月 | |
| 其他主管機關核准者:股份轉換、信託移轉、質權設定 | |
| 違反民事效力 | 最高法院:取締規定→違反仍有效 |
|---|---|
| 刑事責任 | 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罰金 |
老師重點 · 05
公發公司董事&獨立董事缺額補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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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補選時機 | 召開股臨會期限 |
|---|---|---|
| 公發公司董事 | 缺額達1/3 | 60日內 |
| 人數不足5人 | 最近一次股東會 | |
| 獨立董事 | 解任致人數不足章程or 第1項規定2人↑、董事席次1/5↑ | 最近一次股東會 |
| 全體解任 | 60日內 |
老師重點 · 06
公司治理機關人數&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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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獨立董事 | 無常董 | 有常董 |
|---|---|---|
| ≧2人+≧董事席次1/5 | 常董中≧1人+≧常董席次1/5 | |
| 審計委員會 | 全體獨董≧3人+1人為召集人+至少1人財會專長 | |
| 至少每季召開1次+召集事由7日前通知 | ||
| 薪酬委員會 | ≧3人+1人為召集人 | |
| 至少每年召開2次+召集事由7日前通知 | ||
| 公發公司 | 董事:≧5人 | |
| 董事會召集通知-原則:7日前寄發;有緊急情事:隨時 | ||
老師重點 · 07
審計委員會職權事項之決策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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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有無召開 | 職權事項 | 決策程序 |
|---|---|---|
| 有召開時 | 其他事項 | 原則: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1/2以上同意+董事會決議(§14-5I本文) |
| 例外:未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1/2以上同意 →得由全體董事2/3以上同意+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委員會之決議(§14-5II) | ||
| 財報事項 | 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1/2以上同意+董事會決議(§14-5II除書) | |
| 有正當理由致無法召開時 | 其他事項 | 全體董事2/3以上同意(§14-5III) |
| 財報事項 | 獨立董事成員出具同意意見+全體董事2/3以上同意(§14-5III但書) | |
| 獨立董事不出具意見或出具否定意見→視為未經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 |
老師重點 · 08
內部人持股轉讓方式(§22-2I各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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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1款 | 主管機關核准/申報生效後→向非特定人為之 |
|---|---|
| 第2款 | 一定持有期間:指取得身分之日起6個月後 每一交易日得轉讓一定數量。 申報之日起3日後→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之 例外:每一交易日轉讓≦1萬股→免予申報 |
| 第3款 | 申報之日起3日內→向特定人為之 本款受讓人在1年內轉讓仍受§22-2I各款限制(§22-2II) |
| 受益所有人:持股計算包含內部人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(§22-2III) | |
老師重點 · 09
家族企業色彩的淡化(§26-3III~V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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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董事&董事 | 監察人&監察人 | 董事&監察人 |
|---|---|---|
| 超過半數席次不得… | 1席以上不得… | 1席以上不得… |
| 為配偶或2親等內親屬 | ||
| 違反效果 | ||
| 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低者… | 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低者… | 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低之監察人… |
| 當選失其效力or當然解任 | ||
沒有符合條件的主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