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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唆犯

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,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;被教唆人未至犯罪者,不罰。

定義

教唆犯是在他人心中創造犯意的人。他自己不實行構成要件行為,而是讓原本沒有犯意的人產生犯意並去做。

我國採共犯從屬性,教唆犯的成立以正犯著手實行為前提。被教唆人根本沒有著手,教唆者不罰。

考試怎麼考

  • 與共同正犯、幫助犯的分辨在於:有沒有創造犯意、有沒有行為分擔。
  • 被教唆人原本就已經有犯意時,教唆不成立,可能轉為心理幫助的討論。
  • 教唆的故意要有雙重性:對於教唆行為本身,以及對於正犯實現構成要件。

申論題的通用寫法(三段論、爭點、涵攝)在這裡。

常見誤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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